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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教管理类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365一直提款维护中_365提款成功但是不到账_beat365网站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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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教管理类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事项365一直提款维护中_365提款成功但是不到账_beat365网站老板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是20211231日仍在职在岗者,202112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聘政策及条件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聘政策及条件按《合肥工业大学高教管理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21142号)、《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21141号)执行。

        三、评聘组织

        1.申报高教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由各学院(单位)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组长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若单位主要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则组长由本单位副职领导担任,若本单位无副职领导,则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党政负责人,人数为7-9人),负责本学院(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汇报答辩、择优推荐工作。

        2.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等单位成立思政教育考评组(人数为7-9人),负责申报人员资格审查、汇报答辩、择优推荐工作。

        3.申报人员以及与申报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聘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39日之前)

        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报名表(附件1)。

        1)申报高教管理系列职称的人员,由各学院(单位)汇总报名表,并将报名汇总表及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名单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zxsaq.com,(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若和2021年度职称评审时相同,则无须报送)。

        2)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的人员,由各学院(单位)汇总报名表后将名单报送给学工部(联系人:田老师,电话:62905036,邮箱:xgb@zxsaq.com,学工北楼301室),由学工部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zxsaq.com

        2.组织业绩材料审核工作(313日之前)

        1)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附件27,连同各附件所填业绩的支撑材料报各学院(单位),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情况无需本人填写,由人事处统一联系科研院提供。若无相关业绩,则无须填报相应附件。

        2)申报高教管理高级职称人员的业绩材料,由各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进行审核。申报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称人员的业绩材料,各学院(单位)初审后报学工部,由思政教育考评组负责审核。

        3)各学院(单位)及学工部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提交的附件2、附件57进行审核,将附件3、附件4分别送到以下部门审核:

        《本科教研项目情况表》(附件3)及其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联系人:施老师,电话:62901091,二号办公楼304室)。

        《研究生教研项目情况表》(附件4)及其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华老师,电话:62901225,二号办公楼324室)。

        3.报送教学能力测试结果(317日之前)

        学工部对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称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测试,并于317日之前将测试结果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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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反馈业绩材料审核结果(320日之前)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将审核后的相关业绩材料反馈回各学院(单位)及学工部,再由各学院(单位)及学工部连同其他审核后的业绩材料反馈给申报人员。

        5.申报人员确认审核结果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324日之前)

        1)申报人员收到材料审核结果反馈后,需对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

        2)申报人员务必根据审核结果认真填写附件811。然后将附件29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附件10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含申报人员电子签名)、附件11(申报正高级职务需要提交3项代表性成果,申报副高级职务需要提交2项代表性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含申报人员电子签名)一并提交所在学院(单位)。

        6.资格审核及材料公示(46日之前)

        1)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思政教育考评组)对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初审表(附件9)中的基本业务条件初审结果、高职申报资格审查结果。

        2)各单位完成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初审表(附件9)上填写公示情况。并完成附件8中相应内容的填报:各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委分别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各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填写评价推荐意见。

        3)各学院(单位)及学工部将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的全套评审材料纸质版,及附件10的电子版(含申报人员电子签名)、附件11(申报正高包括3项代表性成果pdf版本,申报副高包括2项代表性成果pdf版本)的电子版材料(含申报人员电子签名)、人员名单(附件12)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7.组织答辩(510日之前)

        1)学校下达各单位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额后,各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思政教育考评组)组织召开申报人员汇报答辩评议会,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在学院(单位)网站上公布,汇报答辩环节须开放且允许师生旁听。各学院实际参会评委人数不得少于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的2/3;其他单位的参会评委人数为7-9人。

        2)答辩评议会评委根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工作业绩以及理论实践研究成果、年度考核结果及汇报答辩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评议,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排序推荐。推荐排序名单及推荐人员的汇报答辩PPT等材料须一并公示不少于3天(汇报答辩PPT公示纸质版,汇报答辩PPT内容的要求参见附件13)。

        3)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纪要、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排序人员名单》(附件14)及推荐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人事处。

        五、评审费及代表性成果鉴定费

        申报人员需要交纳300元评审费和1500元代表性成果鉴定费。若申报人员经审核不符合评审条件或经单位评议未被推荐,评审费和代表性成果鉴定费均不予退还。具体交费方式参见附件15

        六、几点规定

        1.本次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聘任时间为20211231日,申报人员计算原有职务任职时间的截止期为20211231日。申报人员提交的项目、论文、专着、教材、奖励、发明专利等研究成果及其影响力支撑材料都应是任现职以来至20211231日期间取得。其中特别注意: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项目到账经费截至20211231日;发表论文应有准确的卷号(期号)和起止页码,期刊收录情况以论文发表时的期刊收录结果为准,在校学术委员会公布的“重点监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不予认可,在学术期刊的“增刊” “专辑”“专刊”“特刊”等非正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不予认可。申报材料中不得包含任何涉密材料。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之前应自行复印留存备用。

        2.各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思政教育考评组),严格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职务系列与工作的主要岗位是否相符,严格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论文、专着、教材、奖励、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合肥工业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3.申报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形式,包括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着、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等,其第一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对于专着、奖励、荣誉等成果,申报人员须为第一完成人,对于论文,申报人员须为第一作者。代表性成果的鉴定结果当年有效。

        《高教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与《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中提交的代表性成果保持一致。

        4.申报人员应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提交的各项成果业绩应与申报人目前工作的主要岗位和申报职务相关。

        5.对已转换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需转评新的职务,否则不能申请下一聘期的专业技术职务分级。

        6.出国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若评审通过即可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须回校报到后聘任相应职务,按期回校者聘任时间从20211231日算起。擅自逾期不归者,自逾期之日起取消评审结果。

        7.若申报人员基本业务条件不符合学校规定,但业绩特别突出且支撑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申请报经学校批准后,可参加评聘。

        8.对申报材料的公示有异议者可向各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单位考评组、思政教育考评组)、校学术委员会反映,对各单位推荐排序名单以及学校拟聘人员名单的公示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反映。

        联系人:冯老师、汪老师,电话:62901085,邮箱:szk@zxsaq.com


        附件.rar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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